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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338-341/2019-08-02/16648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2019-08-02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永清县农业农村局永清县财政局2018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永清县农业农村局永清县财政局2018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19-08-02
2018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发展都市现代化农业为基本定位,以供给侧改革为主线,充分发挥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效益,县农业农村局联合财政局结合我县生猪产业发展现状,特制定该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畜牧产业可持续、资源环境可持续做文章。严格按照“先建后补、多投多补、公开公正、专款专用”的原则,依据财政部《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778号)的规定,结合全县生猪产业发展实际情况,重点支持养猪场良种引进、粪污处理;支持养殖设施装备的智能化、环保化、节能化水平提升,建立种养结合和生态健康的养殖模式,稳定生猪生产,促进养猪业生产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项目建设背景
近年以来,永清县一直把生猪产业当做富民强农的主导产业来抓,以建设生猪养殖大县为目标,采取政府扶持、龙头带动、规模养殖等有力措施,生猪产业呈现出蓬勃发展之势。据统计,2018年底,全县生猪存栏20.38万头,全年出栏生猪42.22万头。全县累计建成年出栏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116家,其中:年出栏万头以上生猪养殖场2家。
自2018年8月2日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街道(新城子)五五社区发生第一例非洲猪瘟疫情以来,截止到现在,全国30个省共发生非洲猪瘟疫情137起,扑杀生猪101万头。受非洲猪瘟恐慌情绪影响,全国生猪存栏明显下滑,我县生猪存栏也出现下降。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给的意见》和胡春华副总理《全国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电视电话会议》 精神,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对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大局稳定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以落实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为核心,加快稳定和恢复生猪生产,充分调动养殖场户补栏积极性,大力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切实解决养殖户不敢养、不想养和养不起等问题。为稳定全县生猪生产,提振养猪场补栏信心,充分发挥奖励资金等政策工具的撬动和引领作用,鼓励规模养猪场引进种猪,扩大存栏,全力满足猪肉市场供应。
三、项目承担单位情况
    根据《永清县畜牧兽医局、永清县财政局关于申报2018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1月18日到2019年7月3日,共有3家养殖场(永清县胜利养殖有限公司、廊坊东方美格种猪养殖有限公司、永清县国利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了实施方案。廊坊东方美格种猪养殖有限公司是市级种猪场,永清县胜利养殖有限公司位于永清县远村现代农业园区内(省级农业园区),永清县国利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为永清县国利现代农业园区内(市级农业园区)。3家均符合项目申报条件。
永清县胜利养殖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位于永清县远村现代农业园区内,被河北省商务局认定为“河北省生猪活体储备基地”,先后通过农业部、河北省农业厅“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证”,通过中食恒信(北京)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HACCP认证”,农业部评为“标准化示范场”。公司现存栏种猪1000头,年出栏生猪2万头。
廊坊东方美格种猪养殖有限公司是市级种猪场,于2008年1月注册成立。种猪场于2006年10月开始投资兴建,占地50亩,环境优美,远离市区村舍。种猪场总建筑面积12000㎡,其中畜舍占8000㎡,宿办500㎡,饲料搅拌车间、库房及兽医室、配种室1500㎡。场内建有标准化猪舍12栋,购置有先进的养殖设备多套。整个场区完全按照工厂化养殖模式设计,并根据本地环保规划相关政策,因地制宜配套建设了排污设施。场区绿化面积超过35%。按照中国畜牧协会标准,建立了防疫隔离带,隔离墙,病死猪焚烧等无害化处理设备。种猪场现种猪存栏350头,后备母猪50头,年可提供二元种猪4000余头,优质商品猪5600余头。
永清县国利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1年11月14日,法人代表冯焕涛,注册资金 502.35万元,注册地址永清县北辛溜乡西镇村,位于永清县国利现代农业园区内。建有办公室、宿舍、库房 3058㎡,设有生产部、技术部、市场信息部、财务部、保鲜运输部、无公害农资门市等部门。合作社现有成员398户,入社形式有土地和货币资金两种。其中入社土地 2200 亩。合作社现有农活工作人员 198 名,其中技术人员 32 名,管理人员 18 名。技术及管理人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 60%。经营状况良好。经过多年的努力经营,合作社已发展成为集农民技术培训,名优新特品种引进、示范、推广、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养殖场现北京黑猪种猪存栏100头,年出栏1600头。
四、建设地点、内容及投资概算
1、永清县胜利养殖有限公司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
建设地点:永清县胜利养殖有限公司位于永清县刘街乡土楼村,远村现代农业园区内。建设内容:引进种猪2000头,安装臭氧消毒设备80套。投资概算:项目建设总投资71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77.62万元, 企业自筹434.19万元。
2、廊坊东方美格养殖有限公司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
建设地点:永清县东方美格养殖有限公司位于永清县韩村镇西西溜村北。建设内容:引进原种猪100头。投资概算:项目建设总投资8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1.19万元, 企业自筹48.79万元。
3、永清县国利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
建设地点:永清县国利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永清县北辛溜乡西镇村。建设内容:引进种猪85头。投资概算:项目建设总投资64.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19万元, 企业自筹39.41万元。
五、组织保障措施
(一)宣传动员,引导规范
县农业农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媒介,把国家生猪调出大县补贴政策、畜禽养殖粪污综合治理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到位,引导养殖场积极补栏、提升改造养殖和环控设备设施,实现标准化和“无抗化”养殖,有效提升生猪养殖生态条件,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二)加强指导,认真落实
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按方案要求抓紧落实,负责组织好项目确定单位的申报和审批工作,对项目实施进行跟踪、指导、督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予以解决,确保项目按建设要求圆满完成。
(三)加强督查,认真监管
项目建设完工后,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组成联合验收小组,按照养殖场申报的建设内容开展实地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县财政局将奖励资金授权到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将奖励资金直接拨付养殖场。
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负责奖励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奖励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发展生猪生产,改善养猪场生态环境条件,严禁挤占、挪用和滞留奖励资金。发现挤占挪用、套取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要给予相应处罚并给予通报。
六、实施效果
项目实施对实现永清县稳定生猪生产具有重要意义。第一,通过引进祖代猪,新增纯种优良原种猪存栏100头,引进北京黑猪种猪85头,引进父母代种猪2000头;第二,年新增出栏种猪700头,出栏商品猪38700头;第三,安装舍内消毒设备80套,舍内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第四,新增销售收入7439万元。
该项目建成后,项目建设单位在增加生猪出栏、防疫制度化方面将进一步完善,有效保障生猪市场供应和改善防疫消毒条件,增加规模场抵御生猪疾病风险的能力,在全县乃至全市起到示范作用,全面推进我县生猪产业健康稳步发展。
 
   永清县农业农村局           永清县财政局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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