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8-341/2024-06-14/27935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24-06-14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受理公示 |
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受理公示 | ||||
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4-06-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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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受理公示
编号:2024-002
现有申请人赵雁云申请继承不动产登记。经审核,材料齐全,予以收件受理,现对拟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办理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赵杰 拟登记继承人:赵雁云 不动产权证号:冀(2018)永清县不动产权第0002313号 不动产坐落位置:永清县韩村镇团结路昊业福园2号楼2单元101 房屋建筑面积:117.79平方米 该不动产属于被继承人赵杰与孙美荣的夫妻共同财产,全部为遗产。遗产部分由申请人赵雁云申请继承。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永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永清县廊霸路南侧行政审批局十楼) 联系方式: 0316-6620531
永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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