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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338-340/2020-02-12/1675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发布机构:县行政审批局
发文日期:2020-02-12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永清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通网上审批政务服务保持重点项目建设绿色通道畅通的若干意见
永清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通网上审批政务服务保持重点项目建设绿色通道畅通的若干意见
发布机构: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2020-02-12
按照县委、县政府指示精神,为确保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审批政务服务有序开展,保障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扎实推进,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报永清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特制定出台如下意见:
一、暂停各类审批、政务服务大厅现场业务受理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更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参照廊坊市行政审批局下发的《关于暂停大厅现场办理业务全面实行网上办理的通告》精神,永清县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审批大厅,从2月3日起暂停各类审批业务、政务服务业、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入驻企业服务业务等一切现场业务受理。
二、保持重点建设项目绿色通道畅通
新冠肺炎防控期间,保持重点建设项目绿色通道畅通。对于重点建设项目台账涉及的77个项目继续实行台账式管理。包括省市重点项目、拟参加集中开工项目、惠民工程等关系全县经济发展的各类建设项目,实行全程跟踪、“保姆式”服务,实行计时审批,自受理之日起到办结完成全程记录,痕迹化管理。对于急于开工的重点项目,提供全流程“管家式”代办服务。由骨干业务人员为重点项目进行全程领办,从前期咨询指导到项目材料填报、提交,全程负责到底。在疫情防控期间或不方便到审批大厅办理的可以选择“网上办、邮递办、预约办”服务。同时开通电话跟踪服务,定期与重点项目进行业务沟通,着力解决制约重点项目审批提速问题,实施重点项目问题即发现即协调,由专人跟踪督办。保障重点项目在资料受理当天办结相应审批手续,促进项目单位加快进度,尽早开工建设。对于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实行会议协商机制,由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人员共同研究问题,及时帮助企业找出破解问题的方法
三、开通审批政务服务网上办理通道
推行审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指尖办”。由县政务服务中心将网上办理业务范围、流程、APP终端,以政府公告的形式,在河北省政务网、河北永清政府网、永清政务及时对外公告。将直接面对基层群众和办理需求巨大的事项上线“冀时办”和“河北政务服务网”,推动县政务服务大厅与“冀时办、河北政务服务网”对接,入厅事项能够在“冀时办、河北政务服务”网中,预约办理、提交材料、查询进度,办理过程中,可选择邮寄服务,将申请材料寄送至办事窗口,事项办理完成后,再将办理结果寄送给办事群众制定地址。
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障
凡涉及疫情防控采购、重大经济民生及临空经济区项目等,均通过交易中心“绿色通道”办理,受理部人员24小时待命,时时、不间断的线上受理项目进场、场地预约、公告信息发布等,确保代理机构完成录入和受理部完成受理同步进行,实现项目急速完成进场工作。
疫情期间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由市中心远程提供技术支持,通过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完成电子评标工作。针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办理的市场主体注册,CA证书办理、中标通知书发放等相关事项时,均通过登录河北省政务服务网选择公共资源交易板块进行网上在线申请办理。
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为采购办、发改委等监督部门开通“互联网+监管”平台,通过开放远程视频监督系统,可实现在办公室监督开评标各环节;评审部按照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保存电子开评标影音文字等资料。
加强与财政局采购办、县发改委等项目监督和审批部门的联系,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特殊时期业务特殊办理”,密切配合监督机关做好项目开评标的服务工作。
五、开通“预约办理”“电话咨询”服务
2月3日起,县行政审批局开通“预约办理”、“电话咨询”服务。对重点项目、重大工程、涉及疫情防控工作及个人等特殊需要亟需办理业务的,相关企业和群众可提前与相关部门进行电话预约,工作人员将根据具体情况,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办理相关业务。在相关网站及时公布相关部门业务咨询电话,办事群众如需咨询、办理审批服务相关事项,以及在“网上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进行电话咨询。
 
 
 
 
 
永清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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