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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338-340/2020-08-12/19265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发布机构:县公安局
发文日期:2020-08-12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永清公安及时救助交通事故受伤人员
永清公安及时救助交通事故受伤人员
发布机构: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0-08-12

2020年7月25日10时52分,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指挥中心指令:永清县东高线李黄庄村村口处一老人骑行人力三轮车与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发生交通事故,老人腿部大量出血伤情严重。警情就是命令,事故中队民警立即驱车赶往现场救助。

10时56分,民警达到事故现场。通过民警对现场车辆的积极疏导,几分钟后,120急救车顺利到达事故现场。民警与医护人员一起将伤者抬上救护车,及时送往医院救治。由于先期处置措施得当,抢救及时,救援路段畅通,为伤者救治赢得了宝贵时间。12时16分,经过医护人员的奋力抢救,伤者脱离生命危险,留院治疗。

8月11日10时许,伤者张某给民警拨通了电话称:“今天办理出院手续,身体已康复并再次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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