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8-340/2020-12-17/20391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体育 | 发布机构: | 县教育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0-12-17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教育资助政策 |
教育资助政策 | ||||
发布机构:县教育体育局 发布日期:2020-12-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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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对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贫困家庭幼儿,发放学前资助每生每年800元,用于直接减免保育费,不发给学生或家长。 2、义务教育资助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贫困家庭寄宿生补助生活费,补助生活费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非寄宿生发放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 3、普通高中教育资助政策:对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费、免住宿费、免教科书费,同时给予国家普通高中助学金2500元。 4、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资助政策:对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科书费。对就读中职的学生在校期间,给予2000元的国家中职助学金。 5、大学新生路费补助 对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考取省内院校的,给予500元高校新生入学路费补助,考入省外院校的,给予1000元高校新生入学路费补助。 6、高等教育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贫困家庭大学生,享受“三免一助”政策,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科书费,免学费标准为专科每人每年5000元,本科每人每年4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8000元;免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0元;免教科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学校实际收取数比此标准低的按实际免除),在此基础上给予助学金,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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