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8-340/2021-12-14/20582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1-12-14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永清县财政大力支持促进生态环境改善 |
永清县财政大力支持促进生态环境改善 | ||||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1-12-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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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永清财政预算安排大气污染防治资金9840万元,主要用于“双代”资金运行补贴和秸秆垃圾露天禁烧环境治理等项目,截至目前,已落实采暖季“双代”运行补贴资金7089万元,涉及88528户;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709万元,重点用于全县26家县直单位及31家工业企业燃气锅炉改造、工业炉窑深度治理等项目,目前已拨付1572万元,有力地支持了生态环境改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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