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8-340/2020-07-01/20937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文日期: | 2020-07-01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
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 ||||
发布机构: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0-07-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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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县双抽办《关于“双随机、一公开”2020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0年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自行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0年 7月 1 日至 7月31日。 二、抽查对象及比例 对永清县成品油经营企业、典当行经营企业按80%抽查比例抽取检查对象。 三、抽查科室 县商务局执法人员。 四、抽查内容 按照《永清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中本单位职责确定抽查内容,确保抽查事项全覆盖。 五、组织实施 1、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执法检查人员可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2、检查组在抽查过程中如发现此次方案中抽查内容以外的其他违法行为,由行政主管部门立案查处。 3、检查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4.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应当先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认真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六、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觉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抽查工作中,执法人员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二)抓好宣传培训,提高社会影响力。“双随机”抽查涉及广大企业,抽查单位要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 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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