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338-340/2019-05-17/21692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2019-05-17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关于公开遴选承担永清县蔬菜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创建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承担永清县蔬菜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创建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19-05-17
   为了进一步加快推进永清县蔬菜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创建项目的实施,依据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2019年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和2019年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廊农土[2019]1号)及《永清县设施蔬菜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2019年实施方案》要求,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担实施单位。
    一、企业承担项目任务
1、与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区各个经营主体签订蔬菜废弃物回收合同(项目实施面积5280亩,蔬菜废弃物2.62万吨);
2、将蔬菜废弃物回收并进行无害化;
3、企业按照1吨蔬菜废弃物兑换0.3吨有机肥的比例对经营主体进行补贴;
二、企业享受补贴标准
企业在完成任务的情况下,按照每吨(以处理蔬菜废弃物数量计)178元的标准享受补贴。
三、具体遴选条件
1.具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国有土地证;
3.环保手续齐全;
4.具有处理蔬菜废弃物的能力;
5.具有生产有机肥料相应资质。
项目承担主体的确定方式
聘请市县相关专家综合评审后打分确定。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等资质;
2.申报主体基本情况一式五份(自制)。
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单位,即日起至2019年5月26日止,将相关证明材料递交至永清县农业农村局(原永清县蔬菜管理局213室)。
申报时间: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5月26日
联系人:王永涛 电话:13363650160
永清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316-6623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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