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338-340/2022-01-10/21702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2022-01-10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永清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选取小麦镇压承担实施主体的公告
永清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选取小麦镇压承担实施主体的公告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2-01-10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九批)使用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县公开选取小麦镇压承担主体的通知,具体条件如下: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农技服务智能相关事项;
2、具备市级以上称号的农业合作组织
3、社会信誉好,无不良记录;
4、具备完成此项工作的相关农业机械;
5、报名日期:2022年1月10日-11日
报名地址:永清县会昌街原蔬菜局
联系人:张伟英  电话:15931659600
报名结束后从中选取4家合作社作为承担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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