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338-340/2023-05-18/23919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发布机构: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2023-05-18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永清县民政局关于“5.20”开展结婚登记的公告
永清县民政局关于“5.20”开展结婚登记的公告
发布机构: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05-18

  每年的5月20日是青年结婚登记高峰日,2023年5月20日恰逢周六,非法定工作日,为满足广大青年“5.20”结婚登记需求,我县婚姻登记处决定于5月20日当天正常办理结婚登记业务(只办理结婚登记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办公时间

  上午 8:30—12:00

  下午 13:30—17:30

  二、所需材料

  双方身份证、户口薄(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红底二寸免冠合影照三张。

  若双方为初婚的,户口薄本人页婚姻状况应为“未婚”(空白视为“未婚”)。

  若双方为再婚的,户口薄本人页婚姻状况应为“离婚”或“丧偶”,需同时携带双方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若户口薄本人页婚姻状况还为“已婚”的,需更正为“离婚”或“丧偶”后方可办理结婚登记业务。

  三、办公地点

  永清县婚姻登记处(永清县城内金雀街52号)

  四、联系方式

  永清县婚姻登记处,电话:0316-70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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