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8-340/2024-04-22/27221 | 主题分类: | 政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县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4-04-22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永清县统计局禁烟制度 |
永清县统计局禁烟制度 | ||||
发布机构:县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4-04-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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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统计局禁烟制度 一、成立控烟领导小组,负责本机关控烟各项工作,大力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参与控烟活动,努力创造无烟办公,禁烟场所的文明办公环境。 二、在办公区入口、会议室、洗手间等重点区域设立醒目的禁烟标识。 三、禁止摆放烟缸烟具,保持办公场所环境整洁,地面无烟蒂、烟灰。 四、机关工作人员应当树立从我做起的意识,争当控烟表率,自觉不在禁烟区域吸烟,不给他人递烟,不接受他人敬烟。 五、机关工作人员都要履行劝阻职责,对吸烟者使用文明用语耐心劝阻,坚决制止。 六、禁烟监督员每天不定时的对机关禁烟区域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凡发现吸烟者或有烟蒂的办公室,一律通报批评。 永清县统计局 2024年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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