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8-340/2024-04-23/27343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 县水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4-04-23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防灾减灾应用系统维修项目必选公告 |
防灾减灾应用系统维修项目必选公告 | ||||
发布机构:县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4-04-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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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水利局 拟对防灾减灾应用系统维修项目进行比选工作,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比选。 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比选内容:廊坊市水利局防灾减灾应用系统维修项目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财务要求: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信誉要求:企业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企业信用报告); 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 四、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6日8:30-12:00 13: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廊坊市水利局(广阳区金光道26号)南楼305室(地址)领取。(比选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领取比选文件时应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法人章的复印件一套进行比选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比选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10:00(北京时间)。 比选时间:2024年4月29日10:00(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六、现场勘查方式: 本次比选不集中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与采购人联系现场勘查。 七、比选地点:廊坊市水利局(广阳区金光道26号)南三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廊坊市水利局 地 址: 广阳区金光道26号 联 系 人: 高先生 联系电话: 0316-2380983
廊坊市水利局 2024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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