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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338-340/2024-05-09/27829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发布机构: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日期:2024-05-09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保护电力设施、畅通能源通道”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保护电力设施、畅通能源通道”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机构: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4-05-09
县供电公司:
    按照市发改委通知要求,为加快《河北省电力条例(2024版)》有效实施落地,切实做好全县电力供应保障,夯实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2024年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月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主题
    此次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月活动的主题为“保护电力设施、畅通能源通道”。要创新宣传方式,多层次、多角度强化电力设施保护和安全用电常识的宣传力度,促进提高社会各界群众、相关企业和重点人员、新闻媒体及政府机构的依法护电意识,切实加强农村用电设施安全防控,消除安全隐患,全面压降外力破坏及盗窃电力设施事件。
    (一)宣传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性。电力是现代化生产生活的动力之源,电力的安全稳定供给是实现创新创业的重要保障,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电力安全环境氛围,重点宣传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性,特别是保障大电网输电线路管控的重要性,只有保障输电线路不因外力破坏、山火、异物等原因造成故障停运,才能筑牢能源安全的防线。
    (二)宣传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及盗窃和破坏电力设 施的严重后果。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 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河北省电力 条例(2024版)》等法律法规,及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赔偿典型案例。
    (三)宣传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常识。重点宣传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包括临近输电线路吊车施工作业、线下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塑料大棚),在输电线路下方进行植树、钓鱼、放风筝、动火等,宣传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行政许可范围及审批流程,并公布防止盗窃破坏电力设施事件举报电话和安全用电、护电服务电话。
    (四)服务低压用户,宣传低压安全用电常识。帮助检查低压用电安全,提醒低压触电安全距离及防范要点,严防私拉乱接的现象,避免引发火灾、触电事故。
      二、 活动时间
    2024年4月15日至5月15日,5月12日为统一上街集中宣传日。
    三、 宣传对象
    (一)社会各界群众。
    (二)工程车辆、特种车辆(机械)驾驶人员。
    (三)施工企业、混凝土公司、工程车辆管理者、施工
点、施工车辆销售公司及维修点。
    (四)塑料大棚、蔬菜地膜所有者和管理者、鱼塘主、垂钓者、风筝爱好者、孔明灯释放者、废品回收站点。
    (五)城市绿化、植树现场施工人员。
    (六)输电线路沿线及变电站附近群众、在校学生。
    (七)政府部门及职能机构、新闻媒体。
    四、 工作内容
    (一)针对保护区机械外破隐患方面。对施工企业、混凝土公司、重点工地、施工车辆销售公司及维修点、特种车辆(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开展施工隐患专题宣传,重点宣传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必须向属地供电企业进行施工报备,严禁违规开展施工作业,由供电企业提供无偿安全作业监护。对超高机械车辆进行安全警示、粘贴安全提醒标识,广泛传播致吊车司机一封信,登记联系电话,组建微信群,发送安全提示短信、破坏电力设施案例,保障生命及财产安全,保证电力可靠供应。
    (二)针对异物源、火灾隐患地区方面。制定针对性宣传措施,张贴宣传图画,粉刷电力设施保护安全标语,及时压盖或处理线路附防尘网、塑料布、驱鸟带、锡箔纸等易漂浮物,及时制止通道范围内放风筝、钓鱼、堆放垃圾、烧荒等高危行为,大力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三)针对春季大面积植树隐患方面。对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植物所有者、绿化部门开展树障隐患宣传, 重点宣传在植树规划和实施过程中避开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或严格控制线下树种,严禁种植杨树、法桐等高大乔木,对存量树障,优先采取砍伐、移植等方式消除隐患,积极引导规范、科学、安全绿化。属地公司、供电所在乡政府、村委会张贴清除线下树障的通知,在超高树木、违法植树的树木上张贴致树主的一封信,做到宣传到位、安全意识超前,营造树障清理,保护电力设施的良好氛围。
    (四)针对低压安全用电方面。对变压器台区、配网线路周边广泛开展低压用电安全宣传,增强群众的安全用电意识。面向广大居民,讲解日常生活中安全用电常识、家用电器安全使用方式、触电后的紧急救护方法及节约用电知识等内容,鼓励低压用户装设用户漏电保安器,确保人身安全。
    (五)针对重要电力设施方面。开展全线路专项巡视宣传,严格落实输电通道保护区的土地规划、林木种植、新增建筑、施工作业行政审批,常态化开展密集通道隐患治理活动,完善“一患一档”,每周动态跟踪,切实提高社会各界的依法护电意识,保证重要能源通道运行安全。
    (六)积极营造良好护电氛围。大力推广全民有奖护电行动,调动群众护线积极性,借助微信公众号搭建“隐患有奖举报”平台,广泛开展举报涉电违法犯罪有奖宣传活动。完善群众护线员制度,鼓励线路沿途群众积极争当护线员,开展电力设施“全区段、全时段”保护,构建电力设施防护网。
    五、 宣传形式
    (一)开展多渠道的媒体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刊、 手机和互联网等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宣传,刊播关于打击电力设施违法犯罪、过失破坏电力设施的新闻和专题节目。
    (二)开展集中上街活动。县供电公司进行上街宣传,印发宣传材料、宣传挂历、宣传扑克、张贴宣传画等。
    (三)主动宣传服务。主动服务各级政府、村委会,尤其是属地公司、供电所、驻村电工加强与基层政府部门、村委会沟通,宣传保护电力设施的法律责任、义务和破坏电力设施对社会生产、百姓生活、电网安全运行的危害性。
    (四)专题进行宣传。利用巡视检查、现场作业、上门服务等机会或专门组织现场人员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周边居民开展口头宣传、书面宣传、电子宣传等电力专题宣传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编制专项方案,加强组织部署,密切协作配合,认真研究部署当前和下阶段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活动要与线路保护区“三违”治理、输变配电设备运维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创新宣传模式,加大宣传力度,曝光典型案例,使宣传工作进基层政府、进村委会、进单位、进家庭、进学校、进收购站点,增强群众依法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
    (二)突出重点,强化落实。在宣传月活动中要坚持以 “保护电力设施、畅通能源通道”为主题,组织完成线路通道隐患排查,对临近大棚、施工点、苗圃、鱼塘、垃圾站点、彩钢板临建等线路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建立联系机制,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护电宣传,落实宣传成效,发现违章植树、违章建筑和违章作业行为要及时制止。
    (三)认真总结,固化成果。本次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本次宣传月活动的好做法和典型经验;对本次活动中存在的不足,查漏补缺,及时整改。请你公司将集中上街宣传日活动的影像资料务于5月12日活动结束后当日报送,开展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务于5月24日前报送至发改局邮箱:yqzdb@sina.com。
联系人:赵梓旭 18632698380
 
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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