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8-340/2024-07-01/28102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 县水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4-07-01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南水北调廊坊市“北三县”供水工程(广阳段)征迁安置招标代理比选公告 |
南水北调廊坊市“北三县”供水工程(广阳段)征迁安置招标代理比选公告 | ||||
发布机构:县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4-07-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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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由我局负责南水北调廊坊市“北三县”供水工程(广阳段)征迁安置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比选招标代理机构代我局行使招标代理工作的相关事宜。廊坊市水利局现作为比选人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比选,为南水北调廊坊市“北三县”供水工程(广阳段)征迁安置工作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一、比选的范围和内容:选定一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南水北调廊坊市“北三县”供水工程(广阳段)征迁安置招标相关事宜。 二、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 1、参选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财务状况和专业技术。 2、参选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站截图)。 3、本项目比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24年 6 月26 日至2024年 6 月 28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廊坊市水利局南三楼317室(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26号)免费获取比选文件。 在获取比选文件时,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名单,获取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比选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向比选人进一步了解项目的详细资料。 四、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所有参与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代理申请书并提交给比选人,比选文件使用中文简体编制,一套正本,四套副本,正副本均需胶装并完整密封。提交代理申请书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7 月 4 日9时00分,地点为:廊坊市水利局(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26号)(注:若地点更换另行通知)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开选时间、地址 比选人名称:廊坊市水利局 比选地址: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26号(若地址更换另行通知) 比选时间:2024年 7 月 4 日9:00 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16-2380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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