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8-339/2020-02-15/1813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0-02-15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永清县医疗保障局延长参保缴费办理时限,确保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
永清县医疗保障局延长参保缴费办理时限,确保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 ||||
发布机构: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0-02-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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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疗保障局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到医保待遇,将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疫情防控期间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征缴期暂延长至疫情防控期结束的次月月底。延迟缴费期间,不影响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助力疫情防控。 永清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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