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8-342/2023-09-20/16235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 县水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3-09-20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关于印发《永清县2023年预防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关于印发《永清县2023年预防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
发布机构:县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3-09-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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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永清县2023年预防溺水专项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区、办)、县直相关部门: 《永清县2023年预防溺水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 永清县2023年预防溺水专项行动方案 今年夏季我县气温偏高,随着主汛期、暑期将至,各类溺水事故进入易发、高发期。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6月下旬至9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预防溺水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充分认识当前预防溺水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汲取县内外发生的溺水事件惨痛教训,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预防溺水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重中之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举全县之力从严从实从细从快全面做好预防溺水工作,力争实现无人员溺亡和财产损失的目标。 (二)总体思路。各乡镇(区、办)、大辛阁片区、养马庄片区、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紧扣“隐患排查、联勤联查、宣传引导、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以乡镇(街道办)为基本工作单元全面清查消除各类水域安全隐患,迅速形成“属地为主、部门协作、社会参与、联防联控”的预防溺水工作格局。 二、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4日至6月25日) 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预防溺水工作的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县政府于6月24日全市预防溺水事故工作会议后,召开全县预防溺水事故工作会议,对全县预防溺水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各乡镇(区、办)、大辛阁片区、养马庄片区、县直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周密制定专项行动方案,于6月25日前召开专项会议对本辖区、本部门、本校、本单位预防溺水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26日至9月22日) 各乡镇(区、办)、大辛阁片区、养马庄片区、县直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企事业单位要狠抓末端落实,做到水域情况清楚、基本数据准确、预防措施有效,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凝聚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确保责任无真空、措施无疏漏、隐患无死角,全力防范和遏制溺水事故。 (三)总结巩固阶段(9月23日至9月30日) 各乡镇(区、办)、大辛阁片区、养马庄片区、县直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企事业单位要及时总结梳理工作经验和特色做法,形成预防溺水专项行动总结报告,于9月25日前报送县政府办公室;要及时巩固专项行动成效,认真梳理有效措施和成功经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研究制定预防管控制度性文件,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全县预防溺水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三、职责分工 (一)压实属地领导责任。各乡镇(区、办)、大辛阁片区、养马庄片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预防溺水事故工作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履职尽责、抓细抓实。县领导小组要发挥牵头抓总和督促检查作用,统筹推进本县域预防溺水专项行动开展;乡镇政府、村(居)委会要落实一线工作责任,切实抓好排查、预防、管控、处突等各项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教体部门负责开展学校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的检查,把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列入学校安全工作年度考评,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要加强对公共游泳场馆定期安全检查,督促各游泳馆池的安全防范、值勤巡视、紧急救护等措施落实到位,发现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科技工信部门协调组织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每周一次向全县用户发送防溺水提示公益短信,督促指导企业做好职工预防溺水的宣传教育工作。水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河渠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机构,设置警示标志,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路边沟预防溺水隐患问题的排查。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农村自然坑塘、涉农相关项目检查排查,做好小水池、灌溉机井、输水管道、引水闸等区域安全防护情况的检查。住建部门要对因建筑工程而形成的水池、水坑及公园内水系、城区内河等加强管理,督促建筑单位及有关企业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公园和内河的危险水域也要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并加强巡查管理。文广旅部门要加强对景区内涉水区域的管理,设立必要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并做好日常巡查。自规部门要加强取土管理,督导有关企业对因取土形成的水坑,能回填的回填,不能回填的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气象部门要及时发布暴雨、高温天气预报,做好预警和防范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要协调督促相关单位和企业加强安全监管,在企业内危险水域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消防部门要做好救援培训指导,积极协调处置溺水突发事故。卫健部门要制定溺水救治预案,一旦发生溺水事故,要迅速组建救护小组及时救护溺水人员。宣传、融媒体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渠道开展预防溺水知识的宣传报道,提醒公众关注防溺水安全。网信、信访部门要做好舆情监测,密切关注溺水舆情和信访信息动态,严防溺水事故舆情发酵。公安部门要组织指导溺水事故调查工作,一旦发生溺水事件及时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司法部门要提供法律支持,及时快速调处溺亡纠纷,做好家属的安抚维稳工作,有效消除不稳定因素,并以案说法提醒广大群众防范在先、警惕在前,切实增强安全隐患意识。 (三)压实单位主体责任。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一方面要加强对所属人员预防溺水事故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引导他们远离溺水风险;一方面要加强对所属设施管理,消除溺水风险,坚决防范发生溺水事故。针对未成年学生,中小学校要落实防溺水安全教育责任,健全学生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严防学生在校期间逃课私自下水游泳。 (四)压实家庭监护责任。作为社会基本细胞,家庭要担负起家庭成员的预防溺水监护责任。家长(监护人)要加强对子女、老人、残疾、智障、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人员的日常监护。特别是中小学生家长,要会同学校落实好子女校外安全的监护责任,加强对子女放学后、节假日、暑假期间等溺水事故易发期的预防溺水教育管理,严防学生离校期间出现管理断档。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宣传教育。各级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安全提示提醒常态化机制,运用宣传栏、电子屏幕、移动终端等载体推送防溺水常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等宣传平台,采用播发公益广播、滚动字幕等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和预警提示,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各类志愿者、农村留守儿童之家的作用,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预防溺水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实效性。 (二)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各乡镇(区、办)、大辛阁片区、养马庄片区要以村街(社区)为单元,对所有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河流、水渠、水塘、取土坑、渔塘等重点水域进行详细排查,摸清辖区水域分布以及戏水娱乐场所情况,结合近年发生溺水事件和游泳人数等实际情况开展风险评估。对各类隐患逐一建档立卡,明确管理责任,限期整治,动态管理。特别是在上游水库泄洪、突发强降雨等水情变化期间,要及时跟踪排查。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所有危险水域周边均要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配备必要的救生圈、竹竿、安全绳等应急救生设备,及时修复损坏的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确保安全提醒到位、安全防范到位、救护设施到位。重点部位落实专人看守,有条件的要将高风险水域纳入视频监控范围。 (三)强化重点环节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各类在校学生、涉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上下学、上下班的安全管理;对水域较多的重点区域,有关单位要着重采取有效的预防溺水及救助措施;加强学生暑期、假期管理,时刻关注学生动向,严防学生在户外水域游泳。村街、社区要重点关注独居无业人员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加大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巡防频率,积极组织党员干部、村联防队员、专职网格员、教师等各方力量,在午后、傍晚等游泳高峰时段,开展重点区域巡逻,做好劝阻、安全提醒等工作。 (四)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各乡镇(区、办)、大辛阁片区、养马庄片区和县直相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健全溺水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准确掌握事故信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一旦发生溺水伤亡事故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要完善、细化溺水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强化应急准备,提升救援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及时高效开展救援及处置工作。要密切关注溺水舆情,妥善处置溺水信访件,依法依规做好司法调解工作。 (五)落实事故倒查机制。对每一起溺水事故,要分析原因,倒查责任,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控等导致发生溺水死亡事故的,以及存在迟报、漏报、瞒报等行为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成立预防溺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李倩任组长,县水务局局长李海亮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海亮同志兼任。各乡镇(区、办)、大辛阁片区、养马庄片区是预防溺水专项行动的实施主体,要对应成立分管负责同志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片区,明确教育、工信、水利、农业农村、住建、应急、公安等有关部门的任务分工,确保按要求顺利完成预防溺水专项行动目标任务。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预防溺水工作当做一项政治任务、民心工程,切实增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充分发挥工作片区和各职能部门作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加大协调推进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要迅速行动,强化措施,建立健全地区间、部门间联合检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推动防溺水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预防溺水工作的督促检查,通过通报、督办、曝光等措施,督促各责任主体落实预防溺水工作责任,建立完善安全隐患定期会商、相互通气、联合整治等预防溺水工作协同机制。县政府抽调教育、工信、水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住建、应急管理等部门人员组成督导组,对各乡镇(区、办)、大辛阁片区、养马庄片区预防溺水专项行动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切实推进专项行动有序有效开展。 附件:永清县预防溺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永清县预防溺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6月下旬至9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预防溺水专项行动,成立永清县预防溺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 倩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海亮 县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侯新颖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刘敏光 县委网信办主任 王 欢 县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 薄瑞颖 共青团永清县委书记 张学锋 县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 石凌云 主持县科技工信局全面工作 孙海波 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教工委书记 李海波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岳云波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林 涛 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田光明 县文广旅局党组书记、局长 路 广 县气象局党支部书记、局长 陈 军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胡向军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靳西奎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久春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马艳杰 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李 冲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郑 涛 永清镇镇长 黄 昊 后奕镇镇长 厉存权 韩村镇镇长 刘振刚 别古庄镇镇长 董月云 里澜城镇镇长 李 刚 管家务回族乡乡长 张建伟 曹家务乡乡长 蔡昭一 龙虎庄乡乡长 赵振家 三圣口乡乡长 庞金星 刘街乡乡长 王向国 高新区社会发展局局长 张 茹 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 苏 雨 城区街道办事处负责人 齐 娟 大辛阁片区片长 曾际仁 养马庄片区片长 刘广仁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国相 县水务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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