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8-342/2023-11-08/20016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3-11-08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廊坊市关于开设“洪涝灾后重建接诉即办”公众投诉举报渠道的通告 |
廊坊市关于开设“洪涝灾后重建接诉即办”公众投诉举报渠道的通告 | ||||
发布机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11-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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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群众遇到的实际困难,廊坊市面向全市群众开设“洪涝灾后重建接诉即办”公众投诉举报渠道。现将使用方法通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渠道 “廊坊发布”微信公众号 市民可通过开设的“接诉即办”专栏,投诉举报洪涝灾后重建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 二、使用方法解析 第一步: 关注“廊坊发布”微信公众号,进入导航栏,点击“接诉即办”专栏即可进入“洪涝灾后重建接诉即办”问题收集页面。 第二步: 用户进入页面后。需在下拉菜单中选择所属县(市、区)、街道(乡镇),手动填写详细地址、姓名、电话、身份证号,之后描述投诉灾后重建遇到问题或困难的具体情况。 第三步: 填写完毕后正确输入页面验证码进行提交。 三、及时督促整改 “廊坊发布”微信公众号将在第一时间把公众反映的问题线索提交至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处理,督促整改。同时,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相关部门将认真研究,积极采纳,不断提高洪涝灾后重建工作水平,早日重建我们的美好家园。 中共廊坊市委网信办 2023年9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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