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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338-342/2023-06-21/22543主题分类:政务信息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2023-06-21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永清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永清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3-06-21
永清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按照自然资源部〔2023〕50号《2023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决策部署。围绕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以及《廊坊市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精神要求,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全县地质灾害“十四五”规划实施。以坚持认真负责和科学务实的态度,落实好各项防灾措施,筑牢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免遭地质灾害威胁的安全底线,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现制定本方案,请各单位认真落实。
一、强化认识,高度重视
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组织领导,保障资金投入,狠抓责任落实,探索奖惩机制,发挥条块合力,完善防灾体系,筑牢安全防线。各相关部门要认清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积极推送地质灾害防治的数据、经验。要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针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问计于民,问计于实践。
二、县域地质灾害的类型及分布
 
永清县地处华北平原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发育较少,以渐变性地质灾害为主。通过对工作区地质灾害的调查,永清县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为渐变性的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其次为突发性的地裂缝地质灾害。
根据河北省环境地质勘查院资料显示,永清县境内,1965~1979 年地面沉降微弱,沉降量为10~20mm。1979年以后地面沉降速率逐渐增大,1983年~1988年沉降速度进一步加快,沉降范围逐步扩大。1965~1988年的23年间,永清县城以南地区沉降约350mm,以北地区为70~200mm。截至2008年,永清县南部地区的沉降量仍大于北部地区的沉降量,北部平均沉降速率 18.25mm/a,南部平均沉降速率27.5mm/a,显示出由北至南沉降速率逐渐递增的变化规律。引起地面沉降的原因可分为自然因素及人为因素。自然因素中,包括构造活动、软弱土层的自重压密固结等;人为因素中,包括过量开采地下水、地下热水及油气资源、大规模工程建设等。根据资料分析可知,人为因素中过量开采地下水是引起永清县地面沉降的主要原因。
依据《河北省廊坊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2018年12月)可知,自建国以来永清县共发生地裂缝8处,均分布在永清县南部,涉及刘街、三圣口、里澜城三个乡镇。经近期现状调查,原发生过地裂缝的地方现已没有裂缝痕迹。而在其它村镇尚未发现地裂缝。永清县境内地裂缝发育大多具有构造活动性质,构造因素在其形成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并非全部作用。而降水、灌溉是促使地裂缝地表显现出来的重要因素。
三、重点防范期
根据多年突发地质灾害成因分析,降水是诱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每年汛期(6~9月)降雨量约占全年降雨量的80%以上,因此,6-9月份是我县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其中7月下旬至8月上旬是防范的关键时期。
四、重点防范区域、防治重点及监测预警责任人
(一)重点防范区域
刘街、三圣口、里澜城发生地裂缝及周边地区为地裂缝和地面沉降地质灾害重点监测、预防区。
  • 防治重点
城镇、村庄、医院、学校、集市、工棚等人员聚集区,重要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和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重要基础设施周边等区域。
(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及监测预警责任人
涉及乡镇要对地质灾害情况进行重点防治,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将监测、预警任务逐点落实到交通、建设、教育、应急、水利等部门,乡镇政府、村委会等责任单位,并明确具体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
五、重点工作
(一)全面落实群测群防。要将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纳入群测群防体系,将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纳入群测群防体系,逐点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牌、制定防灾预案,逐点落实防灾责任单位、防灾责任人和群测群防监测员,并向所有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单位和群众发放防灾明白卡,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全覆盖。要重点抓好群测群防员的筛选,选择责任心强、熟悉情况、在村里居住的人员或受威胁的群众担任群测群防员。要建立群测群防员管理台账,确保人员变动后及时更新、及时报告上级部门。要建立群测群防监测员微信群,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会议精神、通知、预警信息、防灾知识以及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等及时发至群中供大家学习借鉴和交流提高。
(二)切实加强预警预报。气象、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部门要密切配合,时时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掌握雨情、水情信息,加强信息沟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宣传车、电子显示屏以及高音喇叭、鸣锣吹哨等方式,及时将地质灾害预警信息传递给受威胁地区全体干部群众,做到提前预警、及早预报,科学指导各地开展防灾工作。对于偏远乡镇、通信能力差的村庄等,要采取超常规的手段务必将预警信息通知到村、到户、到工地,有效打通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防止预警信息发布出现盲区,坚决杜绝因信息发布不到位而导致地质灾害的现象发生。
(三)严格执行巡查监测制度。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群测群防员,加强对辖区内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巡查和排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新发现的隐患点,要及时制定防灾预案并纳入群测群防体系。对难以确定的隐患,要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确认。涉及乡镇要坚持对地裂缝区域进行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高度重视强降雨过后的滞后性地质灾害隐患复查工作,重点隐患点要派专人盯守,动态监控隐患点的变化情况,发现异常苗头,要及时有序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撤离。加强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巡查检查,及时进行维护,确保防治工程作用的正常发挥。
(四)配合做好应急处置遇到突发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时,除按要求做好灾情险情速报外,要迅速组织工作人员和专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的区域,要协助地方政府及时划定危险区,设立明显标志,向社会公告。紧急情况下,要协助地方政府快速有序地组织受威胁群众临灾避险。一旦地质灾害发生,要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的职责分工,协助地方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
继续推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要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工程建设,要严格按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科学确定建设项目选址,避开危险区域。同时认真落实《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落实〈河北省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事项的函》(冀自然资函〔2019〕385号)要求,在县政府领导下积极推进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实施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提高项目落地效率。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将规划编制、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及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开展情况逐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对没有开展评估以及防灾措施不到位的,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地质灾害防灾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县长为组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县气象、发改、民政、交通、教育、水利、应急等部门主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永清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管局长兼任,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方案的落实及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分队和防治技术专家组。
(二)严格落实防治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防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技术指导监督,发展改革、教育、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旅游、应急管理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分工负责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对在地质灾害防治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相互推诿,致使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三)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县政府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实际情况,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力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实施重大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勘查、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和应急处置,支持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应急体系建设、科普宣教和培训工作。
)着力强化值班值守。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严格执行汛期值班、灾情速报等各项防灾工作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阵以待,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空岗现象发生。一旦遇有灾情和险情,要按照国家重大公共突发事件信息上报规定和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上报制度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迅速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通报同级应急管理部门。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情况不明时要边报告、边核实、边续报。 
(五)深入开展宣传培训。各部门要以群测群防员和农村干部群众为重点,深入乡村,以贴近实际、简便易学和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政策法规以及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等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切实增强基层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提高全社会应对地质灾害的能力。
(六)全面加强督促检查。县政府在汛期将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落实情况、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情况、年度防治方案编制和应急预案修订情况、巡查、值班、预警预报、速报制度执行情况,应急指挥系统运行情况,危险区划定、警示牌设立、明白卡发放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七)配合做好专项工作。按照职责分工,配合文化旅游、住建、减灾和地震等部门做好旅游项目专项治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等工作。
 
 
附件:1、永清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永清县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专家组成员名单
3、永清县X地质灾害灾(情)速报表
 
 
 
永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8日
 
 
 
附件1
永清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新华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肖永彬  县政府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
杨久春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赵海滨  县发改局党组书记 
        杨东坡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二级主任科员
        周振宾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路  广  县气象局局长
        李海波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林  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石  枫  县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  军  县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胡  浩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孙海波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管局长兼任,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方案的落实及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分队和防治技术专家组。
值班电话:0316-7080166,0316-7080188。
附件2
永清县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专家组成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单        位 职 称 联系电话
1 张晔卿 河北省区域地质矿产调查所 总工程师 13930677586
2 陈  林 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廊坊分院 高级工程师 13930676432
3 张旭虎 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廊坊分院 院  长 13633165029
4 张德生 河北省区域地质矿产调查所 教授级高工 13931687522
5 王海云 河北省地球物理勘查院 高级工程师 13832666182
6 庞庆恒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化学研究所 教授级高工 13363165118
7 刘海良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化学研究所 教授级高工 13333169878
8 蒲丛林 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廊坊监测   19931692393
 
9 王之峰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化学研究所 教授级高工 13931611517

附件3:
永清县X地质灾害灾(险)情速报表
 

灾( 险)情基本情况 造成损失情况及潜在的威胁情况 已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处置措施
发生时间 发生的地点 灾害类型 灾害规模 诱发原因 人员伤亡、失踪、受伤情况 损失情况 潜在的威胁情况 已采取的紧急措施 下一步处置措施
1 X月X日
X时X分
X县X乡X村X具体位置或X路X公路处等         房屋道路等损毁情况和经济损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永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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