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28-333/2023-05-31/22755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 县水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3-05-31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廊坊市水利局关于2023年4月—5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接受公告 |
廊坊市水利局关于2023年4月—5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接受公告 | ||||||||||||||||||||||||||||
发布机构:县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3-05-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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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有关规定,2023年4月—5月我局接受了3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0316-238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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