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345-347/2021-05-11/21733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发布机构:县水务局
发文日期:2021-05-11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永清县水务局2021年5月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告
永清县水务局2021年5月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告
发布机构:县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1-05-11
永清县水务局
2021年5月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告
                                                    签发人:张宝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廊水政〔2021〕2号、永双抽办[2020]24号、《永清县水务局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永水字[2021]第2号要求,于2021年5月10日,对河北美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取水许可审批事后监管事项(附件)进行了随机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告。
 
 
 
 
 
 
序号 单位名称 抽查项目 抽查依据 抽查方式 抽查内容 抽查结果 备注
1  
河北美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取水许可审批事后监管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17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76 号修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八条  
 
抽查或专项检查
取水活动是否符合取水许可批复关于取水水量、水源及地点,取水方式、取水许可时限、退水地点和处理措施等方面要求;取水活动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符合取水许可要求
 
2 博美(永清)玻璃有限公司
 
 
取水许可审批事后监管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17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76 号修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八条 抽查或专项检查 取水活动是否符合取水许可批复关于取水水量、水源及地点,取水方式、取水许可时限、退水地点和处理措施等方面要求;取水活动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符合取水许可要求  
3 廊坊鸿禹乔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取水许可审批事后监管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17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76 号修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八条 抽查或专项检查 取水活动是否符合取水许可批复关于取水水量、水源及地点,取水方式、取水许可时限、退水地点和处理措施等方面要求;取水活动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符合取水许可要求  
5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公告21.5.docx
2ec9090726699cb7d861162453055096.docx (15.6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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