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45-347/2024-08-20/28714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 县水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4-08-20 | 文 号: | 永水罚决字{2023}02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名 称: | 未编制防洪评价影响报告,涉嫌在永定河蓄滞洪区(南北陈村南廊涿路北侧)建设汇都混凝土厂房及附属设施项目 |
未编制防洪评价影响报告,涉嫌在永定河蓄滞洪区(南北陈村南廊涿路北侧)建设汇都混凝土厂房及附属设施项目 | ||||
发布机构:县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4-08-20 | ||||
|
||||
未编制防洪评价影响报告,涉嫌在永定河蓄滞洪区(南北陈村南廊涿路北侧)建设汇都混凝土厂房及附属设施项目,当事人已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