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28-344/2022-09-20/16145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2-09-20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永清县加快推进绿色建筑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
《永清县加快推进绿色建筑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9-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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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背景及意义 以推进节能减排、促进绿色发展、推动建造方式创新、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市场引导、政府推动、全面推进的原则,严格规划设计把关,严格建设运营监管,全面落实支持政策,推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工作目标 (一)绿色建筑发展目标。全面执行基本级绿色建筑标准,重点推动一星级绿色建筑落地,到2025年,一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40%以上,鼓励发展二星、三星等高星级绿色建筑;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40%;稳步推进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持续推进太阳能热水、地源热泵和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探索绿色生态城区(园区)建设。 (二)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2021年起,全县城镇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每年按不低于2%递增,到2025年达到30%以上(如遇上级政策变化,由政府主管部门适时进行调整)。其中政府投资的项目,原则上采用装配式方式建设;非政府投资项目,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按上述要求执行。 (三)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目标。2022年全县新开工建设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不低于6600平方米,每年以不低于10%递增,到2025年全县竣工和在建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不低于4万平方米。 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二)大力推进绿色建材应用。 (三)稳步推进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四)大力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 (五)全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六)执行时限要求。 相关政策文件:《永清县加快推进绿色建筑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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