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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328-344/2022-05-20/1615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发布机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22-05-20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永清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永清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5-20
起草背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挥社会工作贴近群众、入户服务的专业优势,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引领、分步实施、统筹推进”的思路,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或引导社会慈善企业出资出物,稳步推进社工站点建设,延伸基层社会治理臂力,破解基层社会服务堵点,畅通社会工作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途径,将为民服务沉在基层、落到一线。

到2022年底,全县乡镇(区、办)社工站点实现100%全覆盖,做到有场地、有标识、有办公设施、有人员入驻、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以规模化社工站点夯实基层为民服务平台、以专业化社会工作服务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使社工站点成为落实党和政府爱民惠民政策、落细为民基层服务的一线阵地。

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社会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落实党的方针政策、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力量。

(二)坚持以民为本。聚焦群众需求,用专业社会工作理念丰富为民服务理念,用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方法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全力满足基层群众多层次、个性化需求,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精准度和有效度。

(三)坚持社会运作。按照“政府扶持、社会承接、专业支撑、项目运作”的思路,创新民政服务供给方式,引导社工力量广泛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出特色、创出品牌,集中打造社工站点建设的特色样板。

服务内容:

乡镇(区、办)社工站点围绕民政重点工作,开展以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一)参与社会救助服务。

(二)参与为老养老服务。

(三)参与儿童关爱保护服务。

(四)参与社区治理服务。

(五)参与社会事务服务。

   相关政策文件:《永清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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