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28-344/2020-10-12/16568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发布机构: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0-10-12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永清县村卫生室长效运行保障机制实施方案》解读 |
《永清县村卫生室长效运行保障机制实施方案》解读 | ||||
发布机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10-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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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依据: 根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冀办〔2020〕29号)、廊坊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六部门印发的《廊坊市推进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廊医改办〔2020〕3号)以及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五部门印发的《廊坊市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廊卫发〔2020〕131号)等文件精神。 二、总体目标和要求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和管理,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助和培养政策,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形成村卫生室长效运行机制,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村、康复在基层”的目标,推动全县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工作任务 1、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和管理。实现村卫生室建设全覆盖,合理配置乡村医生,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加强村卫生室规范管理。 2、完善乡村医生队伍管理。加强村医准入退出管理,严格执业准入,实行“乡聘村用”,畅通流动渠道,拓宽晋升空间,建立退出机制。 3、保障乡村医生薪酬养老待遇。全面落实村级项目补助资金,切实保障乡村医生待遇,落实乡村医生社会保障制度。 4、完善乡村医生教育培养机制。依托国家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等项目,遴选培训学员,采取线上和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基层卫生人才,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整体服务能力。 相关文件:《永清县村卫生室长效运行保障机制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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