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28-344/2020-03-13/16576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0-03-13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永清县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解读文件 |
《永清县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解读文件 | ||||
发布机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03-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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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县城管执法局研究起草了《永清县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有序清理、规范整治城市广告牌匾,提升城市市容环境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河北省城市广告牌匾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廊坊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我县亟需出台符合永清实际的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以对本县县城建成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进行监督管理。 二、文件主要针对和解决的问题 1、因历史原因我县县城大部分临街建筑为小型单体建筑,建筑风格各异,层高参差不齐,造成户外广告、门头牌匾大小形态各异,设置混乱。 2、户外广告设置缺乏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环保节能、美观协调的统一标准。 3、户外广告或者招牌的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不明确,不便于管理,存在安全隐患。 4、户外广告无细化管理标准,应明确标准,同时鼓励、支持户外广告设施发布公益广告,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风尚。 三、文件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18修正)。 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1号发布)(2017修订)。 3、《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2008年11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11修正)。 4、《廊坊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2018年12月24日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 该文件起草后由县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征求了资规、住建、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意见。 相关政策文件: 永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清县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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