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并与全国互通互认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74号),加快推进我市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并与全国互通互认工作,支撑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我市《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并与全国互通互认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二、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 《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并与全国互通互认的若干措施》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推动个人、企业常用证照电子化应用,实现政务服务“免证办”,促进电子证照的社会化应用,加强电子证照线下线下融合服务。 第二部分:推动电子证照互通互认。提高电子证照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进政务服务办件归档全程电子化管理,实现电子证照与省政务服务平台互通互认,建立工作机制。 第三部分:全面提升电子证照应用支撑能力。加强电子证照应用平台支撑;提升电子印章的支撑保障能力;加强电子证照应用安全管理和监管。
相关政策文件链接地址:http://zfxxgk.lf.gov.cn/GKZD/Detail?infoid=E249E493-AC58-40FD-8253-9E983CF88B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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