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28-344/2020-04-28/21395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 里澜城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0-04-28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解读 |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解读 | ||||
发布机构:里澜城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0-04-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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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4月22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近年来,随着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普惠实施,全市广大农机手、农机合作社、农业园区、家庭农场等购买、使用农机的积极性高涨,大功率拖拉机、高性能收割机、植保机械、畜牧机械、粮食烘干机械等农机具保有量迅速增加,但由于农机作业环境复杂、季节性强、流动性大,加上驾驶操作人员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普遍较为薄弱,给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带来严峻挑战。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农机安全生产是安全生产的重点行业和领域之一,是全社会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通知》是十分必要的。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是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二是健全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三是推进农机安全监管力量向基层延伸;四是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管理;五是深化“平安农机”示范建设;六是持续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七是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监管惠民各项措施;八是着力提高农机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三、保障措施 本《通知》中保障措施主要有四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应急管理、公安、财政、教育、市场监督、交通、农业农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廊坊市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暨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及时研究分析农机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创建和农机安全监管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农机、公安、应急管理、交通等部门协作联动机制,积极推进联合执法检查制度化、常态化。建立市县镇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的四级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三是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河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落实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农机政策性保险补贴、农机安全监管装备建设等所需经费。四是大力宣传报道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和事例,曝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形成弘扬守法、打击违法、注重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广泛调动群众参与农机安全监管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农机安全生产良好氛围。保障我市现代农业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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