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28-344/2020-03-12/2413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刘街乡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0-03-12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永清县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实施意见》解读 |
《永清县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实施意见》解读 | ||||
发布机构:刘街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0-03-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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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廊坊市商务局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廊坊市加快发展流通 促进商业消费的实施意见》(廊商运行〔2020〕7号),搞活流通,繁荣消费,推动流通创新发展,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大力培育经济新增长点,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制定并出台《永清县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了6项具体工作任务并进行了责任分工。 1、创新流通发展:促进流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传统流通企业创新转型升级,改造提升商业街,优化社区便民服务设施,加快发展农村流通体系。 2、畅通流通渠道:扩大农产品流通,拓展出口产品内销渠道,满足优质国外商品消费需求。 3、培育消费热点:释放汽车消费潜力,支持绿色智能商品以旧换新,活跃夜间商业和市场,拓宽假日消费空间,搭建品牌商品营销平台。 4、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连锁便利店发展,放宽成品油市场准入。 5、强化财税金融支持:降低流通企业成本费用,鼓励流通企业研发创新,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6、优化市场流通环境:规范流通消费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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