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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328-344/2022-01-13/24133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发布机构:刘街乡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2-01-13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永清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方案》政策解读
《永清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刘街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1-13
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县直相关部门:
《永清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9日   
 
 

永清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着力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中央、省市关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以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清洁村庄、清洁道路、清洁庭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为建设临空强县、打造大美永清提供坚实的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全面推进。以“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清清爽爽”为基本要求,全面彻底清理乡村积存生活垃圾。
    2、统筹推进。按照全县统筹安排,乡镇(园区)持续推进,合理安排时序、工序,推进农村环境明显改观。
3、建管并重。乡镇(园区)加强宣传和执法力度,避免出现清理完重复、重复再清理的问题,确保长期发挥作用。
4、清建结合。在清理农村积存垃圾的同时,乡镇(园区)加快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为新产生垃圾提供外运处理保障。
(三)工作目标
全县完成农村积存垃圾整治清理100%,村街卫生清扫100%,全县16个垃圾转运站建设完成率100%。
(四)时间节点
2022年1月10日—1月25日
二、重点任务
1、清洁村庄。对村内各街巷,以乡镇(园区)为主导,时代空港集团、青雨公司配合,全面清理积存生活垃圾、清理柴堆草垛、清理禽畜粪便、清理残垣断壁。(牵头单位:各乡镇(园区),责任单位:住建局、时代空港集团、青雨公司)
2、清洁道路。各乡镇(园区)对辖区内的县乡道路、连村路、田间路等两侧的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清理整治,不留任何死角死面。交通局对国省干道两侧及边沟进行全面清理,不留任何生活垃圾。(牵头单位:各乡镇(园区)、交通局,责任单位:住建局、时代空港集团、青雨公司)
3、清理庭院。各乡镇(园区)组织辖区村街、农户对自家庭院内及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整治清理。(牵头单位:乡镇(园区),责任单位:各村街)
4、清洁沟渠和坑塘。县水务局负责对本部门负责的16条主要干渠内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整治。(牵头单位:水务局),其余支渠由各乡镇(园区)负责清理整治。(牵头单位:各乡镇(园区)、住建局),各乡镇(园区)对未采取围挡的村内、村边及路边的坑塘生活垃圾进行清理整治。(牵头单位:各乡镇(园区),责任单位:住建局,时代空港集团、青雨公司)
5、清理柴堆草垛、禽畜粪便。对村内外及主要道路边的柴堆草垛、禽畜粪便进行全面清理。(牵头部门:各乡镇(园区)。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6、现场评审。对各乡镇(园区)的积存垃圾数量、运距、筛分、装卸等进行现场资金评审,留存相关资料、录像等,做为住建局结算依据。(牵头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政府督查室、财政局)
7、统一外运。住建局牵头协同各乡镇对本次集中整治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外运处理。(牵头单位:住建局)
三、工作措施
1、细致摸排。各乡镇(园区)对辖区内的全部生活垃圾积存点进行摸排,建立台账,包括垃圾积存点个数、位置、垃圾量、清运道路选择等,并将摸排台账及乡镇具体联系人、联系方式报政府办综合五组(302室),此项工作1月12日前完成。(联系人:朱  涛  13333169123)
2、统一清运。县住建局牵头,统一组织车辆,对乡镇摸排的生活垃圾积存点逐一清理清运,并外运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农业农村局牵头对清理的柴堆草垛、禽畜粪便进行有效处置。各乡镇(园区)负责将各自辖区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并负责做好装车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经评审后由住建局统一结算。
3、保障资金。县财政局在牵头做好现场评审的同时,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4、完善设施。各乡镇(园区)要于本月底前完成16个垃圾转运站地面硬化和动力电接入工作。县住建局负责配套专用垃圾箱及专用车,确保2月15日前投入使用。
5、健全机制。各乡镇(园区)要按照“五有”(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察)标准,明确管护主体和资金来源,建立健全日常管理机制。大力推行以村“两委”班子成员包片、党员包街、村民包房前屋后为主要内容的“三包”制度,切实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四、组织保障
1、成立组织。为确保集中整治成效,成立县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乡镇(园区)主要负责同志、住建、农业农村、财政、交通、水务等部门为成员的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住建局主管副局长担任,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乡镇(园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主要领导牵头,全面负责本辖区的卫生集中整治工作。
2、强化督查。在整治过程中,县政府督查室采取每天督查,每天通报的方式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治不力的乡镇和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或诫勉谈话并将整治效果纳入县对乡的主要工作考核内容。
3、签订责任状。县政府与乡镇(园区)以及住建、财政、水务、交通等部门签订责任状,明确任务职责及完成时限,对不能按时完成的严肃追责。
4、常态管控。乡镇(园区)成立并充实农村环境卫生治理机构或乡镇(园区)环卫所,明确专人指导各村街成立卫生管理小组,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同时,健全日常巡查、执法惩戒、考核奖惩等系列规章制度,为农村环卫治理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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