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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328-372/2023-09-27/19849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发布机构:县住建局
发文日期:2023-09-27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永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县直部门(单位)燃气安全行政责任人的公告
永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县直部门(单位)燃气安全行政责任人的公告
发布机构: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3-09-27

  永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公布县直部门(单位)燃气安全行政责任人的公告
 

       按照廊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廊坊市城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廊安委〔2023〕5号)要求,县城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明确了各部门的燃气安全行政责任人,现予公布。
       
燃气行政责任人因职务(职级)、岗位和分工调整,由继任者担任本部门(单位)的燃气行政责任人。

 

  永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9日
 

附件:永清县县直部门(单位)燃气安全行政责任人名单

永清县县直部门(单位)燃气安全行政责任人名单.docx (17.0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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