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28-372/2023-10-23/2158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里澜城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3-10-23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关于解除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通告 |
关于解除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通告 | ||||
发布机构:里澜城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10-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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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民政府 关于解除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方便群众出行,根据当前我市道路交通形势,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10月23日起,在我市全域范围内解除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特此通告。
廊坊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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