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328-372/2020-03-12/21664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2020-03-12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永清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承担农机项目合作社的通知
永清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承担农机项目合作社的通知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0-03-12
为了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农机项目开展,保证项目顺利完成,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担单位,具体方案如下:
一、确定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土地流转、支持实体农机合作社发展的原则。
二、报名条件
由于农机项目时间紧迫,为抓紧农时,永清县域内依法注册的农机合作社,资质齐全者可于2020年3月16日8:30分至2020年3月 18日17:30分前到永清县农业农村局农机推广站报名登记,报名时需携带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包括合作社资质、全体机手花名册、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复印件、项目承诺书以及其他农机项目所需材料并装订成册),过时不予报名登记。
三、遴选实施
县农业农村局聘请廊坊市农机项目专家组于2020年3月20日开始对农机合作社进行公开遴选,由各农机合作社负责人对本社基本情况以及项目实施安排、合作社发展规划等进行陈述后逐家评审,最后由专家组成员统一进行评分。合作社负责人未能参加或者迟到,一律取消参选资格。
四、遴选合作社数量
本着便于管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原则,参照往年农机合作社数量,优中选优,按排名先后,最终确定13个农机合作社承担农机项目作业任务。
五、公示
遴选结束后,评审结果随即在永清县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县农业农村局设立举报电话:0316-6623391
六、签约
公示结束后,选中的农机合作社与县农业农村局签订作业合同,开始实施作业。
 
 
 
永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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