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28-372/2023-08-26/21683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 县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3-08-26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永清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七批)规模养殖场损毁设施灾后修复重建实施主体遴选结果的公示 |
永清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七批)规模养殖场损毁设施灾后修复重建实施主体遴选结果的公示 | ||||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3-08-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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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七批)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3)13号文件的要求,我局于8月19日发布《永清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七批)畜禽规模养殖场损毁设施灾后修复重建项目的通知》,进行公开遴选实施主体。现将遴选结果公示如下; 永清县别古庄永盛养殖场;永清县别古庄辛立村永伟养殖场;王金永养殖场;宋志强养殖场;永清县乾盈养殖有限公司;廊坊六旭兴养殖有限;永清县韩村赵阳养殖场; 廊坊盈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经现场勘察和材料审核,上述八家企业符合申报要求,可以作为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七批)畜禽规模养殖损毁设施灾后修复重建项目的实施主体。 特此公示 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举报电话:6623391 永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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