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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328-372/2023-06-27/2239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发布机构:龙虎庄乡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3-06-27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龙虎庄乡人民政府关于防洪防汛防溺水安全公告
龙虎庄乡人民政府关于防洪防汛防溺水安全公告
发布机构:龙虎庄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6-27
各村街(社区):
当前正值主汛期,易发生暴雨、雷电、冰雹等灾害性天气,容易滋生引发上游洪水、河水暴涨、坑塘严重积水等自然灾害。为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确保本乡安全度汛,龙虎庄乡人民政府发布防洪防汛防溺水安全公告。
1、请广大群众雨天出行,不要在河沟、桥涵内和地势低洼处避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轻易涉水过河,坑塘戏水。在积水中行走时,要注意观察路况,防止跌入窨井、地坑,远离路灯杆、信号灯、落地广告牌以及电力设施,避免触电。
2、行车途中,要注意观察、注意行车安全,不要进入或通过有警示标志的公路铁路桥涵等。如遇积水,应尽快停车躲避,不可心存侥幸强行通过。停车地点要避开低洼、电线杆及大树,以免发生意外。
3、居住在蓄滞洪区的群众,要熟知自救互救知识,牢记转移避险路线,一旦发生险情收到转移通知,迅速转移避险,撤离到安全区域,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人身安全。待确认安全后方能返回。
4、遇雷天气,要关闭门窗、家用电器拔掉电源插头,远离门窗、水管、煤气罐等金属物体。在室外要主动防雷,远离树木、高塔、电线杆、广告牌等,不宜进入孤立低矮建筑物,远离输电线。
5、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等级要求和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汛期内严禁任何企业及个人在河道内采砂及施工,杜绝在行洪区内和河道内从事各类生产经营活动。
6、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站要加强安全生产检查,进一步强化车辆发班前的例检,及时了解掌握营运班线沿线道路受损情况,杜绝车辆在危险路段通行。
7、汛情期间,如有路面过水,影响通行,或路面损坏无法行驶情况,村街要设立明显的警示牌,并做好通告工作,工程施工单位加强安全防范,尤其在夜间更应加强管控,并做好应急处理。发现路面损坏严重情况,村街应及时发布封路公告,确保交通安全。
8、各村街(社区)要加强巡查,严格做好河道行洪区及低洼地带人员转移工作,严禁河边垂钓、捕鱼、游泳行为,避免溺水事故发生。
9、各村街(社区)要加强防汛物资储备及应急准备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时上报信息,沟通情况。重点地区、重点部位要集中力量,紧盯不放,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排除险情,及时有效处置。
10、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的防汛应急响应通知,积极配合政府和相关单位做好防范、避险工作,对拒不配合防汛减灾紧急撤离指令撤离受泄洪、地质灾害威胁地区的人员,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撤离。
11、全面做好防范溺水各项工作。各村街(社区)要利用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平台及张贴宣传标语、警示标牌等方式加强防溺水工作宣传引导;各部门单位要做好干部职工及各监管行业部门的宣传工作;各学校做好教师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各位家长要做好未成年人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全社会形成合力坚决杜绝溺水等安全事故发生。
 
龙虎庄乡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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