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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328-372/2023-11-21/2390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发布机构:永清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3-11-21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永清镇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永清镇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发布机构:永清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11-21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有效地对上级决  定事项和领导交办事项等进行督促、检查、催办、协调和综  合反馈,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一、对上级交办的督查督办事项均应编号登记,根据内  容和分工,按照办理时限和标准提出拟办意见,确定办理方  式、办理期限。
  二、对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或领导批示、交办  的事项,按照交办时限,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对县委、县政  府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确定需要贯彻落实的事项,要坚持目  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开门见山、直奔主题,讲真话、说实  情,既讲成绩又讲问题,不夸大其辞,不文过饰非。
  三、对县委、县政府的具体决策或工作,按照目标要  求,积极督促、  号     汉  控制、反候,随时为领导提供  动态的督查信A
  四、对重大决策部著落实情况和督促检查事项办理情  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实地核查和复核,要深入一线,当面听  取干部群众意见,查看报告是否属实、问题是否解决、群众  是否满意,杜绝走过场、搞形式,确保问题妥善解决、工作  真正落实。
  五、对上级交办的督查督办事项的落实情况,要适时组  织开展回访、再回访,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六、做好保密和文件材料登统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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