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352-424/2021-12-14/23504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2021-12-14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永清县财政大力支持促进生态环境改善
永清县财政大力支持促进生态环境改善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1-12-14
  2021年,永清财政预算安排大气污染防治资金9840万元,主要用于双代资金运行补贴和秸秆垃圾露天禁烧环境治理等项目,截至目前,已落实采暖季双代运行补贴资金7089万元,涉及88528户;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709万元,重点用于全县26家县直单位及31家工业企业燃气锅炉改造、工业炉窑深度治理等项目,目前已拨付1572万元,有力地支持了生态环境改善。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