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352-424/2020-06-30/24387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发布机构: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日期:2020-06-30文  号:永发改总字〔2020〕59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永清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廊发改行费[2020]277号文件的 通 知
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永清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廊发改行费[2020]277号文件的 通 知
发布机构: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0-06-30
县卫生健康局:
    现将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费储存运输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廊发改行费[2020]27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永清县财政局
2020年6月30日

廊发改行费[2020]277号--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费储存运输费收费标准续通知.pdf
776adb01ce8a2484ea1eaf588f1d6087.pdf (1.10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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