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352-424/2020-06-30/24388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发布机构: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日期:2020-06-30文  号:永发改总字〔2020〕60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永清县财政局 关于转发廊发改行费[2020]278号文件的 通 知
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永清县财政局 关于转发廊发改行费[2020]278号文件的 通 知
发布机构: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0-06-30
各相关单位:
       现将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转发国家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廊发改行费[2020]27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永清县财政局
2020年6月30日

 
廊价行费[2020]278号-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续通知.pdf
4a5250f3d8cbd5b3c72350408194e17a.pdf (1.48 MB)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