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52-424/2023-01-12/24684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文日期: | 2023-01-12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转发廊坊市发展和改革改委员会 关于调整全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 通 知 |
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转发廊坊市发展和改革改委员会 关于调整全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 通 知 | ||||
发布机构: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3-01-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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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高新区、各乡镇、各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全市医疗废物收费标准的通知》(廊发改价格[2022]57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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