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352-424/2023-04-17/24686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发布机构: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日期:2023-04-17文  号:永发改总字〔2023〕38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永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永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转发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三部门 关于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三部门 《关于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项目 实行清单制管理的通
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永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永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转发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三部门 关于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三部门 《关于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项目 实行清单制管理的通
发布机构: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3-04-17
各供水企业、燃气企业,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永清县供电分公司:
      现将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三部门《关于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廊发改公价[2023]143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省、市相关政策,认真贯彻落实。
     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按照《关于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的通知》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并公布收费项目清单,于5月12日前,将收费项目清单报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
 
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田林
电话:15226687748,邮箱:yqxfgjsfg@sina.com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杨宽宽
电话:15076612000,邮箱:jsj6624452@163.com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杨进超
电话:13131682075 ,邮箱:13292658808@163.com
 
附件:《关于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的通知》
 
 
 

 
 
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永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永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7日

 
永发改总字[2023]38号--永清县发改局等三部门关于转发廊坊市发改委等三部门转发河北省发改委等三部门《关于供水供电供
043d5dc26e5ccc7a7db2539379be9270.pdf (3.11 MB)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