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352-423/2023-02-03/24284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发布机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23-02-03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永清县2022年第21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永清县2022年第21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机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2-03

  永清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河北永清经济开发区曹庄村及有关农户:

  永清县2022年第21批次建设用地于2022年10月29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2〕888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2948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2〕888号

  (三)批准时间:2022年10月29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0977公顷

  (二)范围:东:曹庄村土地;西:曹庄村土地;南:东壮村土地;北:曹庄村土地

  (三)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期限为张贴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由永清县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四、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补偿安置方式标准等有异议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廊坊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永清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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