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52-425/2022-07-07/19832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 县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2-07-07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2022年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通知 |
2022年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通知 | ||||||||||||||||||||||||||||||||||||||||||||||||
发布机构: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2-07-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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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高新区:
为持续做好农村建筑工匠培养和管理,切实加强为农村群众建房提供服务和技术支持,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22年河北省农村住房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建村建函【2022】7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22年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乡镇(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决策部署,以全面规范农村建房行为、提高乡村建筑工匠施工水平、保障农村建房质量和安全为原则,认真研究、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培训工作,为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住房质量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建设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因地制宜求真务实 各乡镇(区)要结合当地实际,以2021年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经验为基础,因地制宜制定培训内容,不断建立健全农村建筑工匠培训长效机制、逐步提升农村建筑工匠专业技能。以《农村住宅设计标准》(DB13(J)T8328-2019)、《河北省农村住房建设导则》及指导图册、《高烈度区农房抗震设计和鉴定加固技术标准》(DB13(J)8354-2020)、《河北省村庄房屋改造建筑导则》为基本依据,制定切实可行、通俗易懂的培训教程,培养一支扎根农村、服务农民的优秀农村建筑工匠队伍。 三、合理安排确保质量 县住建局组织培训,培训内容应当以农房规划设计、施工技术、质量安全、农房加固改造、房屋安全性鉴定等方面为重点,培训时间不少于16课时。培训方式可采取集中授课培训、网络授课和现场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农村建筑工匠应至少接受过一次专门培训,并进行书面考试,考试及格后可以认定工匠合格。每个乡镇(区)至少培训出3名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全县2022年计划新增培训至少42名认定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各乡镇、区培训任务数量见附件2)。注:今年的任务指标指的是新增培训工匠,去年的工匠可以参加今年的培训,但不能算今年的任务数。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 请各乡镇(区)认真填写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人员统计表(附件一),于7月10日前加盖公章报送至县危改办(住建局105室)。 联系人:秦知鹏 电话:13833630530 永清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6日 永清县2022年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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