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52-364/2023-08-22/18815 | 主题分类: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发布机构: | 曹家务乡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3-08-22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效 | |
名 称: | 曹家务乡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省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使用的方案 |
曹家务乡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省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使用的方案 | ||||
发布机构:曹家务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8-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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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处置蓄滞洪区灾情和保障转移群众正常生活,依据《河北省自然灾害救灾救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河北省应急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自然灾害救助正常的通知》冀应急救灾【2023】87号、廊坊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通知》廊财建【2023】 6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资金使用方案。
2、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用于向因灾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 3、过度期生活救助,用于帮助“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解决灾后过渡期间的基本生活困难。 4、倒塌、损害农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用于帮助因灾农村住房坍塌或严重损坏的受灾群众重建基本住房,帮助因灾农村住房一般损坏的受灾群众维修损坏住房。 紧急情况下,可用于救灾物资的紧急采购及紧急征用支出,以及中央下拨、紧急采购、紧急征用和生活捐赠救灾物资的管理和运输费用支出。 (二)用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的社会捐赠资金,其使用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受灾实际情况,依据方案合理合规使用资金。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受灾村街对受灾群众救助工作等信息进行村级公示。按照“救助谁,谁申请”程序申报,以村为单位,逐级申请。 (二)抓好资金使用。一是要专款专用。救灾资金严格按照方案使用要求,实现专款专用。二是要做好资金管理。规范建立资金使用管理档案,做到资金使用程序合规到位,资金使用有据可查,涉及到户的救灾资金通过“一卡通”进行发放,确保救灾资金使用及时、安全、有效。 (三)资金管理和监督。一是要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对救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和擅自扩大资金支出范围,确保资金安排使用规范、透明、安全、有效。二是各级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存私舞弊等违法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曹家务乡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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