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352-366/2021-02-20/21641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2021-02-20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永清县关于印发《2021年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永清县关于印发《2021年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1-02-20
种植业股、农村改革股、发展与规划股、水产股、水产技术推广站、畜牧业股、畜牧站、农产品质量综合检测中心、兽医股、政策法规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乡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耕地质量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站及局属相关股室:
    为强化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可追溯,我局制定了《2021年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科室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20日
                永清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方案
       为推动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按照“源头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公众参与”的基本要求,以追溯凭证为载体,持续推进追溯“六挂钩”机制落实,强化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应用,全域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转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式,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从农田到餐桌”食用农产品全链条追溯机制,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服务农业产业健康发展。
  1. 工作目标 1.依托省平台建设电子追溯点100个。
    2.以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合作社为依托,建设追溯标杆企业5个,配备产品检测室并开展检测,辐射带动周围农户出具合格证。
    3.县域内不少于1000个农户(含种养大户和小农户)出具合格证。
    4.对全县所有“菜篮子”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规模主体及80%小农户建立纸质档案和依托省平台建立电子信用档案,摸清底数并掌握产品流向。
    5.县域内至少发掘1个合格证推进典型、总结1种可复制可推广的合格证推进模式。
    6.规模主体合格证制度线下培训二次,小农户合格证制度知晓率达到100%。
    7.对带证上市产品抽检不低于200批次(其中监督抽检不少于50批次)。
    8.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完善的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贯通全链条追溯体系。
    9、县区范围内生产经营主体出具合格证达到6000个以上。
    三、工作重点
    1.完善农产品生产主体名录档案数据库。采用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同步方式,在建立纸质档案基础上,依托省、市农产品追溯平台建立电子档案。对县域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进一步摸清底数、查漏补缺,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生产主体做到应录尽录,使85%小农户建立纸质档案和依托省平台建立电子信用档案。已建立档案的主体进一步补充完善缺失的信息,并及时更新档案内容,确保档案信息完整准确、归档及时,实现档案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档案管理设施设备,将档案记录、维护、管理和使用纳入日常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2.全域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一是强化分类指导。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规模经营主体推行“纸质追溯+电子追溯”的合格证出具模式,逐步实现合格证电子化;对于小农户继续推行纸质合格证,形成电子追溯+纸质合格证互为补充的出证模式。二是强化日常巡查检查。将合格证制度实施情况纳入日常巡查检查内容,既要检查农产品生产者是否按要求开具并出具合格证,也要核查合格证的真实性,严防虚假开具合格证、承诺与抽检结果不符等行为。对于虚假开具的纳入信用管理。三是强化附证产品监测。政策法规股要依据生产主体名录库开展“双随机”监测,确保合格证实施品种和主体全覆盖。对承诺合格而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要对生产主体实施重点监控,及时跟进开展监督抽查,追根溯源处罚到人,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是推进小农户出具合格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应根据农产品不同种类和组织化水平,合理选择和推行“检测合格出证”“经销企业与农产品生产主体带动”等模式,破解小农户出具合格证难题,着力解决小农户“小散乱”、不易监管、产品质量无法保障的问题。五是总结典型与模式。及时总结合格证推行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至少要抓出一个典型、探索一种有效推进模式,提高生产主体应用率,实现开具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年底前,规模主体合格证出具比例达到100%,小农户合格证出具比例达到20%。
    3.做好合格证印制的统筹工作。合格证印制采取前期县局免费印发样本、后期生产主体自主印制的方式。生产主体可根据需要自行印制合格证,也可印制在产品包装上。已实现电子追溯的生产主体应以出具电子合格证为主。 
    4.开展农产品追溯及合格证制度大宣传大培训活动。以规范开展农产品追溯和开具、出具合格证为核心,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大宣传大培训活动。在生产基地、农村主要路口等显著位置摆放宣传展板、张贴宣传彩图,将合格证制度告知书、明白纸发放给辖区内所有种植养殖生产者。培训方面,充分利用部、省相关培训平台广泛开展合格证制度培训,确保局内各相关单位、监管人员培训全覆盖;每年度确保执法人员、相关技术推广人员至少接受一次专题培训,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进行专题培训,确保推行主体全覆盖,确保合格证填写规范、信息完整、真实有效。
    5.做好与农产品追溯“六挂钩”制度的有机衔接。国家绿色农业发展先行区、国家、省、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区域公用品牌使用单位、“两品一标”认证企业、市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特色农业精品示范基地,要率先示范与农产品追溯挂钩。各业务主管股站和对口业务部门按照追溯“六挂钩”要求,督促指导相关农产品生产主体做好追溯工作。对未建立追溯的要指导其规范投入品使用、完善生产记录、开展产品自检、建立合适的追溯形式;已建立的要对其追溯进行规范提升。要建立合格证制度与农业项目补贴、农业精品示范基地创建、品牌认证等挂钩机制,对率先实行合格证的种植养殖生产主体提供政策倾斜和项目支持。
    6.强化农业农村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动。要联合我县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指导农产品生产者建立投入品安全使用、生产记录、产品检测、质量追溯等管理制度,产品上市时出具合格证,使凭证准出成为生产者的自觉行为;指导农产品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按规定建立落实市场准入查验、质量检验检测、进货查验记录、质量安全检查、信息公示、不合格农产品处置等制度,查验并留存合格证,使查验合格证、凭证准入成为市场开办者的管理方式,形成有效倒逼机制。
    7.强化京津冀区域产销衔接机制。要强化农产品产销衔接,邀请京津大型批发市场负责人到我县种植养殖企业进行实地考察,组织种植养殖企业到京津市场进行对接,掌握市场需求;对监管人员和企业进行专项培训,熟悉农产品进入京津的途径和手续,提升监管和服务水平。积极利用中国·廊坊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北京农业嘉年华等展会平台,举办品牌专题推介活动,提升我县农产品品牌形象和市场影响力、竞争力、知名度和美誉度。
    8.规范合格证的开具和使用。产地准出环节,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生产主体应依托各类平台以出具电子合格证为主;种养大户和小农户可出具纸质合格证。主管种植、畜牧、水产等业务股室站以及动物检疫、技术推广、品牌认证、检验检测、综合执法等股室要结合业务工作,督促相关生产主体规范开具和出具合格证。全县12个乡镇、经开区、高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隶属农业农村局)配备速检设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村级协管员要督促指导生产主体开具合格证。
    9.强化合格证与农产品检测有机结合。有条件的生产主体要完善质量控制措施、健全生产档案、开展农产品自检,对自检不合格的杜绝带证上市,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县局要增加产地、“三前”环节、禁用药物的抽检比例,确保合格证实施品种和主体全覆盖,对承诺合格而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要对生产主体实施重点监控,及时跟进开展监督抽查,追根溯源处罚到人,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发挥和利用好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的作用,对进入批发市场的农产品进行现场抽检,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农产品进行退市处理,各单位第一时间对生产主体实施追溯,严防不合格农产品从市场流向餐桌。
    10、建立标杆企业,带动小农户共发展。 “质量就是生命,责任重于泰山”,我县是农业大县,环首都无公害蔬菜产区中心县,必须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责任很艰巨,必须尽快推进重点生产经营主体开具合格证。以此项目为契机,拟建立新苑阳光农业有限公司、永清县福兴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等5个农产品合格证推进标杆企业,农产品以蔬菜、水果为主,通过示范引领,逐步推动合格证使用。同步做好与国家、省级有关追溯平台的对接工作,推动平台的数据交换和信息上传。快速扩大使用追溯平台的农产品生产主体范围,实现“带证上网、带码上线、带标上市”。示范带动更多的农产品生产主体积极开展农产品追溯工作。加强合格证与追溯平台的品牌推介功能,实现永清县生产经营主体生产的农产品100%纳入追溯管理平台,推广“电子合格证+追溯码”模式,助力打造“ 永清县”绿色健康的农产品品牌,逐步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11、全力抓好追溯与合格证项目实施。今年省厅投入1160万元,建设11个食用农产品追溯及合格证推进示范县、打造28个合格证推进示范单位,2020年底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永清县是列入食用农产品追溯及合格证推进示范县之一,我局要切实负起管理责任,全力抓好项目的实施。一是完善实施方案。我县依据《农产品追溯及合格证项目申报指南》中设定的有关指标,结合当地实际,指导承担单位完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项目内容、资金使用和完成时限,2月底前完成方案上报。二是做好督促指导。我局要做好项目的督促指导,及时发现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帮助承担单位总结推广经验与模式。三是举办培训班。拟于8月份举办全省追溯与合格证项目培训班,调度进展情况、介绍创建经验。四是做好项目的验收。10月份出台验收方案,11月底完成项目的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是今后一个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项重点工作,是转变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的重要手段。县局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推进农产品追溯工作。承担追溯与合格证项目要切实负起管理责任,要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2021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与控制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要求,做好项目设计,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试验示范内容和完成时限,及时总结推进模式,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强化政策扶持。我局要积极争取将追溯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生产经营主体追溯设备、自检设备、信息采集设备和追溯标志使用补贴力度,提高生产经营主体实施追溯的积极性。在落实好追溯“六挂钩”机制基础上,积极争取和出台农产品追溯管理扶持政策,加快追溯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生产经营主体、监管机构追溯装备条件。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追溯体系建设,形成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完善追溯相关产业促进政策。
    (三)强化绩效考核。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将纳入食品安全考核评议、质量工作考核、延伸绩效考核内容,结合我县实际,将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纳入我县考核的指标体系,对积极推行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行不积极、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约谈。
    (四)强化媒体宣传。要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新媒体等手段,广泛宣传农产品追溯制度,普及追溯知识、传播追溯理念,提升企业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公众对可追溯产品的认知度。我们将依托主流媒体持续报道各地在推进农产品全程可追溯、合格证制度推行等方面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追溯、使用追溯、支持追溯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信息报送。一是建立追溯与合格证进展情况定期上报制度。平常要及时跟进总结追溯与合格证进展,每季度底要上报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和取得的成效。二是完善合格证制度推行情况报送制度。要于每月20日前报送合格证制度推进情况统计表,每季度底上报合格证制度推行阶段性总结。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股将对局属涉及科室送的工作情况梳理后予以上报。
    联系人:马宝林   
    联系电话:18331584888
    电子邮箱:yqxmzjg99@163.com
    附    件:1.追溯与合格证进展情况统计表
              2.合格证制度推进情况统计表
     
     
     
     
     
    附件1
     
    追溯与合格证进展情况统计表
    股室:
主要指标 进展情况
电子追溯进展情况 依托省平台已建成电子追溯点(个)  
追溯标杆企业建设情况 已打造追溯标杆企业(个)  
合格证开具主体情况 生产企业(个)  
合作社(个)  
家庭农场(个)  
种养大户(个)*  
小农户(个)*  
合格证开具情况 纸质合格证(张)*  
电子合格证(张)*  
附证上市产品数量(吨)*  
附证产品检测情况 风险监测(批)  
监督抽查(批)  
速测(批)*  
依托省平台建档情况 规模种养主体(个)  
农户(个)  
典型与模式 发现的典型(个)  
推行的模式(个)  
培训情况 培训期次(次)*  
培训规模主体(人次)  
培训农户(人次)*  
资金支出情况 支出金额(万元)*  
 
 
附件2 
合格证制度推进情况统计表
股室:
项目 开展情况
生产主体情况 生产企业(个)  
合作社(个)  
家庭农场(个)  
种养大户(个)  
小农户(个)  
规模生产主体合格证开具情况 蔬菜(个)  
水果(个)  
活禽(个)  
禽蛋(个)  
养殖水产品(个)  
农户合格证开具情况 种养大户(个)  
小农户(个)  
合格证开具数量 纸质追溯(张)  
电子追溯(张)  
附证上市产品数量(吨)  
日常监管情况 检查生产主体数量(个)  
发现问题(个)  
整改到位(个)  
附证产品检测情况 风险监测(批)  
监督抽查(批)  
速测(批)  
培训情况 培训期数(次)  
培训生产主体人员(人次)  
宣传情况 报纸、电视、网络宣传(次)  
发放告知书、明白纸(份)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