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352-366/2022-07-21/21648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2022-07-21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永清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永清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与控制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清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永清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与控制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2-07-21
各乡镇、园区:
《2022年永清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与控制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已经我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已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切实打造好省级农产品追溯及网格化监管示范县,为我县稳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工作作出有力保障。
 
 
中共永清县
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1日
 
永清县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
检测与控制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我县按照《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廊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与控制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与控制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2022年省级财政安排并下拨市农业农村局项目资金248.8万元,已通过财政系统提前下达并拔付到县110万元,本次涉及资金138.8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网格化监管建设水平,提升市本级和基层监管、检测、执法能力建设水平,提升标准化生产、风险防范、监测预警、县域监管能力建设、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实施“标准化+”行动,强化“两品一标”认证。
二、任务目标
一是提升市县检测能力,市级重点实施检测参数扩项、提升监测能力,对通过“双认证”和能力验证的检测机构给予资金扶持,市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不少于1500批次(其中监督抽查不少于460批次),合格率不低于98%,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二是支持冬奥检测能力提升,重点加强市级检测机构检测参数扩项和能力提升,加强冬奥备选基地监测监管,保障供奥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网格化监管示范县建设,其中省级示范县1个,市级示范县2个,农产品追溯按照“质控有制度、人员有责任、产品有标准、用药有合账、生产有记录、售前有检测、准出有证明、信息可查询”的“八有”要求予以推进,网格化监管按照“产业监管全程化、绩效考核制度化、经费保障常态化”。开展追溯体系建设,强化省监管追溯平台应用,推进网格化管理,完善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提升监管能力。四是提升绿色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水平,支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认证工作。
三、资金支持方向和关键环节
农产品追溯及网格化监管项目90万元(已下拨)。一是建设省级农产品追溯及网格化监管示范县1个(永清县),省级补贴资金50万元。农产品追溯按照“质控有制度、人员有责任、产品有标准、用药有台账、生产有记录、售前有检测、准出有证明、信息可查询”的“八有”要求予以推进,网格化监管按照“产业监管全程化、乡镇监管属地化、企业落实自律化、工作机制规范化、绩效考核制度化、经费保障常态化”的“六化”要求予以推进。食用农产品追溯及合格证示范项目经费可用于检测追溯设备购置、监管信息传输终端及服务费购置、网格化公示牌制作、质量管控措施、标准化生产、农产品检测、合格证印制等相关经费,食用农产品追溯及合格证推进示范县培训费不超过5%。
四、资金使用
2022年廊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与控制能力提升项目安全永清县资金共50万元整,具体情况见下表:
农产品追溯及网格化监管示范县项目省级资金安排
序号 建设类别 建设内容 数量 单价 金额(元) 备注
1 追溯试点企业 乡村公示牌 400 300 120000 追溯试点公示牌
2 展板 120 170 20400 标杆企业公示牌,24㎡。
3 乡镇检测室 电脑 5 4000 20000  
4 速测仪等设备 10 15000 150000 每乡镇一台套;或重点区域一台套。
5 冰箱 5 5000 25000  
6 移动终端 28 2000 56000 每乡镇2台套
7 宣传材料、上墙制度展板 14 1500 21000  
8 检测耗材 1 50000 50000  
9 培训 乡镇 114 50 5700  
10 村级协管员 380 30 11400  
11 规模主体 150 50 7500  
12   合格证印制 100000 0.13 13000  
合计         500000  
             
五、主要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县农业农村部门提高度重视程度,在县党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工作内容。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强化组织实施,把网格化监管工作与推进农产品监管体制改革、农安县巩固提升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 “定格、定人、定责”,认真落实网格化管理和日常巡查工作要求。
(二)强化条件保障。县农业农村部门积极推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服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解决网格监管员、协管员工作经费和劳动报酬。鼓励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解决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落实网格化体系建设、运行、管理等经费保障。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监管员、协管员激励机制,在待遇保障、绩效奖励、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定、研修深造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提高工作积极性。
(三)强化绩效考核。县农业农村局强化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的督促指导,将网格化监管工作纳入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质量工作考核、乡村振兴考核体系,制定网格化监管考核细则,强化各网格单元责任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督促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鼓励将网格化管理工作与政策扶持资金、人员绩效奖励等挂钩,对于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对推进措施不力、效果不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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