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分局 关于2020年8月13日-8月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8月13日-8月21日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8月13日-8月21(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16-6696594(兼传真)、6650119 通讯地址:廊坊市永清县会昌街273号(065600) 2020年8月13日-8月21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廊坊广厦新源石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高效节能换热器项目 |
永环评【2020】第25号 |
2 |
廊坊广厦新源石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永环评【2020】第26号 |
3 |
廊坊三议合滤清器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滤清器项目 |
永环评【2020】第27号 |
4 |
永清县霞光玻璃微珠有限公司玻璃微珠分装项目 |
永环评【2020】第28号 |
5 |
永清县鲁英酱菜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技改项目 |
永环评【2020】第29号 |
6 |
永清县鑫攀五金制品厂年产军用运输设备配件150万件项目 |
永环评【2020】第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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