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352-357/2020-11-23/22135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发布机构:县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2020-11-23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分局关于2020年11月23日-12月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0年11月23日)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分局关于2020年11月23日-12月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0年11月23日)
发布机构:县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0-11-23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分局
关于2020年11月23日-12月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1月23日-12月1日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1月23日-12月1(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16-6696594(兼传真)、6650119
通讯地址:廊坊市永清县会昌街273号(065600)
2020年11月23日-12月1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海霖一造集成电路(廊坊)有限公司年加工60亿电子元器件贴装项目 永环评【2020】第39号
2 永清县宏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3万方泥饼项目 永环评【2020】第40号
3 永清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项目 永环评【2020】第41号
 
 
审批公示.doc
3de82ef57732969c948e71e3b3775834.doc (18.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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