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352-357/2021-05-28/22190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发布机构:县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2021-05-28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分局关于5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分局关于5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机构:县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1-05-28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分局
关于5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5月28日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5月28日-6月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16-6696594(兼传真)、6650119
通讯地址:廊坊市永清县会昌街273号(065600)
5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廊坊奕盛隆道桥工程有限公司年产3万立方米混凝土项目 永环评【2021】第16号
2 廊坊友盛工贸有限公司金属板覆膜加工项目 永环评【2021】第17号
3 永清县燕参蔬菜有限公司本地鲜活蔬菜食品加工项目 永环评【2021】第18号
     
     
     
     
     
 
 
审批公示.doc
622a73543ecf4f75dd3a56df2b52c0e6.doc (22.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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