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352-357/2022-07-12/22618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发布机构:县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2022-07-12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关于2022年7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关于2022年7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机构:县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2-07-12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
关于2022年7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7月12日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12日-2022年7月2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16-6696594(兼传真)、6650119
通讯地址:廊坊市永清县会昌街273号(065600)
2022年7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地面系统能耗优化提升项目(永清县) 永环评【2022】第8号
2 廊坊英康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永环评【2022】第9号
     
     
 
 
 
 
附件: 附件:
审批公示.doc
1ee1cf4aa08f884d9c72869f6c0d0960.doc (19.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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