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352-357/2022-09-27/22635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发布机构:县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2022-09-27文  号:有 效 期:  有效
名  称: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关于2022年9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永清县分局关于2022年9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机构:县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2-09-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27日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7日-2022年10月10日(7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16-6696594(兼传真)、6650119
通讯地址:廊坊市永清县会昌街273号(065600)
2022年9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河北视窗玻璃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及原料库项目 永环评【2022】第15号
2 廊坊广厦新源石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永环评【2022】第16号
     
     
 
 
附件: 附件:
审批公示 (1).doc
b819f335d4837de6a2e17a6480155b67.doc (19.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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